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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余种常用药下月退出医保目录?真相为何?回应来了

  千余种常用药下月退出医保目录?真相来了→

  现在,不少家庭都会准备一些常用药,治疗感冒、发烧、胃疼这些小病小灾。

  但最近网上有传言称:“千余种药品退出医保” “九月份起家庭常用药基本上都不进医保了”。一石激起千层浪!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医保用药要迎来大变了吗?真相到底是啥?

 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、医改专家魏子柠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‘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’的传言是在误导消费者。‘千余种药品退出医保’这样的表述不属实。” (window.slotbydup = window.slotbydup || []).push({ id: "u5891748", container: "_i630znox87b", async: true });[img]//cpro.baidustatic.com/cpro/ui/cm.js" async="async" defer="defer" >

  各省医保药品目录的确在调整

  但剔除范围有限定

  事实上,各地正在调整医保药品目录,有的药品确实被剔除出医保目录。云南、湖南、吉林、天津、河北、安徽、西藏已公布第一批退出医保药品名单与退出期限,调整期限有7月1日、9月1日不等。

  据悉,各地调整医保药品目录,是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的正常工作安排。根据去年8月10日《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<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>的通知》要求,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,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;消化过程中,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。这意味着,各省医保药品目录中,相比国家《药品目录》调增部分中的乙类药品,要被剔除出去。

  魏子柠说,目前各地医保药品目录正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整,有药品被剔除出医保目录是肯定的。国家基本医保目录调整工的有一些基本原则,就是坚持基本保障原则,保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用药水平的相对稳定与连续,同时要公平、公正。

  传闻中涉及的药品

  大都能在国家药品目录中找到

  魏子柠说,传闻中涉及的千余种药品,大都能在国家药品目录中找到,并不属于要被剔除的药品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《药品目录》中列出的都是“药品的中文通用名”。传闻中则混杂有品牌名、通用名和商品名,两者之间的差异,让谣言有了生存空间。

  经过仔细查对,传言中提到的999复方感冒灵、京都念慈庵、钙尔奇、双黄连、三九胃泰、六味地黄丸、桂林西瓜霜、活血止痛膏、奇正膏药等药品,在国家医保局公布的《药品目录》中,分别对应复方感冒灵片(胶囊、颗粒),蜜炼川贝枇杷膏、川贝枇杷膏(片、胶囊、颗粒、糖浆),碳酸钙D3口服常释剂型,三九胃泰颗粒(胶囊),六味地黄丸,桂林西瓜霜,活血止痛膏,碳酸钙D3颗粒、剂,双黄连片(胶囊、颗粒、合剂、口服液),仅奇正消痛贴膏没有找到对应药品。

  此外,由于一款药品有多个厂家生产,具体到某个品牌的对应药品是否进医保用药目录,要看该品牌是否在药品采购中成功中标。

  9月1日起,这8类药品不能报销了

  目录调整,意味着一批常用药将调出医保目录,以后不能再享受医保报销了,而这个“出”想必已经成为是小伙伴们最为关心的话题。

  那么,究竟是哪些药品“出”了目录?

  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章第八条明确提出,8类药品不纳入《药品目录》——

  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;

  ②含国家珍贵、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;

  ③保健药品;

  ④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;

  ⑤主要起增强性功能、治疗脱发、减肥、美容、戒烟、戒酒等作用的药品;

  ⑥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,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;

  ⑦酒制剂、茶制剂,各类果味制剂(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),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(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)等;

  ⑧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。

  有出就有进,7种药品可调入医保目录

  有出必然就会有进!

  这不,国家医保局近日公布的《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和《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》明确,符合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,可以纳入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。

  《方案》共明确了7种可调入医保目录的药品:

  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;

  纳入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》的药品;

  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、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D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,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;

 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;

 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;

 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,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,适应症、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;

  2019年12月31日前,进入5个(含)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。

  按照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,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,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。魏子柠说:“政策将调整哪些药品,建议公众关注国家医保局公布的相关目录,切勿轻信不实信息。”(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 吴佳佳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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